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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钱党办〔2009〕30号 签发人:许保金 关于开展开发区“公述民评”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杭作风〔2009〕6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区机关的整体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坚持环境立区的方针,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开发区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公述民评”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内容与要求等按照本通知所附《实施方案》,请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做好这项活动。 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时间为2009年9月。 附件:《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开发区 公述民评 通知 拟稿:马文进 打印:20份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杭作风〔2009〕6号文)和《关于“公述民评”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杭作风〔2009〕5号文)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服务入区企业、服务园区群众为宗旨,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评议对象,以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效能更高、形象更佳为目标,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执行力,促进管委会机关政令畅通、行政高效、群众满意,为实现开发区 “三五行动计划”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开展“公述民评”的范围是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公述民评”是指具有对外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职能的管委会机关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向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评议,认真整改自身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过程。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行政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情况。 (二)服务态度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主动热情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情况。 (三)工作效能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到企业或基层借车、报销发票等情况,向基层、企业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等问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借婚丧喜事之机敛财,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五)工作实绩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有改进或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 四、评议方法 民评代表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述廉。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填写《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进行评价。民评代表还可以在《征求意见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评议对象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步骤 (一)确定评议对象。我单位被列入市级层面“公述民评”重点单位,评议对象由我委拟定后上报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后确定。 (二)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层层发动,努力营造“公述民评”的浓厚氛围,使全委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公述民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进行公开承诺。评议对象确定后,应把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开发区公开。 (四)撰写公述报告。评议对象按照“公述民评”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撰写年度的公述报告。 (五)确定民评代表。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民评代表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从本部门服务和监管对象中选定,另外可选择部分了解本部门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入区企业员工、村干部(民)等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服务和监管对象人数不得少于民评代表总数的80%。 (六)召开述评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评议对象按照规定内容,向参加会议的民评代表报告有关情况。二是民评代表对评议对象的作风和效能情况、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提问。三是民评代表对评议对象进行测评,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测评结果反馈。“公述民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测评结果,梳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结果反馈给评议对象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八)制定整改措施。评议对象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评议情况和开发区“公述民评”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在开发区范围内公示。 (九)公示整改结果。开发区“公述民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当的时候将评议对象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征求群众对整改结果的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公述民评”工作的领导,确保“公述民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开发区建立“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区“公述民评”工作。 (二)统一认识、明确要求。组织开展“公述民评”工作是开发区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开发区“五型”机关建设,提高执行力的有力举措。被评议对象要按本《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对在“公述民评”中如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处。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积极探索,深化完善。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公述民评制度。开发区将对“公述民评”活动的结果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作为开发区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依据。 附件:杭州市“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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