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 [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四个为”成果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四个为”成果

财政局-“四个为”汇总表

发布时间:2009-05-24
点击:139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我为企业做一事汇总表

单位(部门)     财政局      

所做事情

具体做法和成果

做事人

   帮助虎牌解决十万元版发票申领问题

   虎牌目前有1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在与客户生意往来中,万元版的发票已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活动需要,也影响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对外形象。财政局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市国税开发区分局进行联系沟通,经过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的密切配合,十万元版发票购买问题得到解决。

财政局全体

   帮助天地数码办理出口退税

   杭州天地数码有限公司于2008年底通过财政分片调整,从滨江区财政调整至钱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同时其税收征管关系也从滨江区调整至开发区分局。在税收征管关系调整过程中,企业办税人员向开发区财政局反映,企业无法向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经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由于在调整税收征管关系前,未对该企业的出口退税情况予以清理,企业基础资料及相关出口退税情况未能在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反映,致使企业无法正常办理退税手续。了解情况后,财政局马上与杭州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及国税开发区分局相关人员沟通,希望予以帮助解决。通过协调,滨江国税分局已对该企业出口退税情况进行了清理,后将清理情况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转至国税开发区分局,企业就能正常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了。

朱维浩

   帮助入区企业争取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规定,钱江开发区用地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按杭州市最低标准每年每平米5元标准征收。企业缴纳过程中,发现余杭区的标准与杭州市有差异,希望能按照余杭区的标准缴纳。根据企业的要求,财政先与地税开发区分局领导作了汇报,提出了我们的观点,当时地税开发区分局的答复是:按钱江开发区用地企业土地使用税按每年每平米5元征收,已经是考虑了钱江开发区地处余杭区的实际,已属优惠。后来财政局又与市地税局陈锦梅局长进行了沟通,说明了我们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最终市地税局同意钱江开发区用地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按余杭区标准每年每平米4元征收。

财政局全体

   帮助瑞光电气解决零申报延续问题

    瑞光电气工商执照是085月注册的,按当经瑞光申请,国税开发区分局同意注册后一年半时间内,同意企业每月税款零申报(筹建期)。一年半将过去,企业还没投产,企业希望财政帮助与国税部门联系,延长零申报期限。财政与国税开发区分局进行联系沟通,说明企业由于金融危机建设进度有所推迟,希望国税部门给予帮助。国税开发区分局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同意期延长零申报,直至竣工投产。

财政局全体